新加坡 EntrePass、馬來西亞 MTEP、香港創業簽證,以及適合公司設在海外的創業者的泰國 DTV。申請條件、有效期、家屬安排與定居路徑,一目瞭然。
更新日期:08/2026
新加坡 EntrePass 面向具備可證明創新能力的創業者——獲得資助、加速器支持或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比資金更重要。
馬來西亞 MDEC 主管的 MTEP 是面向科技與數位創業者的項目——並為經驗豐富的企業家設有專屬通道。
香港創業簽證審核商業計劃而非固定資金門檻——實質內容才是關鍵。
泰國 DTV:有效期5年,每次入境可停留180天——適合公司設在香港或新加坡的創業者。
四種途徑均設有家屬安排——DTV 更設有獨立的家屬類別,涵蓋配偶及20歲以下子女。
香港通常在連續居住七年後可申請永久居留,新加坡設有永久居民申請途徑——DTV 則不設此路徑。
| 準則 | 新加坡 EntrePass | 馬來西亞 MTEP | 香港創業簽證 | 泰國 DTV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簽證性質 | 需設立本地公司的創業簽證 | 需設立本地 Sdn Bhd 的創業簽證 | 以香港公司經營者身份居留 | 長期居留簽證——公司仍在海外 |
| 主管機構 | 新加坡人力部(MOM) | 馬來西亞數位經濟發展局(MDEC) | 香港入境事務處 | 泰國電子簽證系統(駐外使領館) |
| 適用人群 | 具備商業計劃的創新創業者 | 科技與數位創業者,分兩個通道 | 擁有可行商業計劃的創業者 | 遠端工作者、自由工作者、公司在海外的創業者 |
| 是否需本地公司 | 需要——申請須包含 ACRA 註冊公司 | 需要——Sdn Bhd 屬於整體方案 | 需要——屬於申請的一部分 | 不需要——不得在當地經營或工作 |
| 最低資金要求 | 無固定下限——以創新標準衡量 | 按所選通道提供相應證明 | 無固定下限——取決於計劃的實質內容 | 需 50 萬泰銖存款,且已存滿 3 個月 |
| 有效期 | 1 年,符合條件可續簽 | 兩個通道:首期有效期較短或較長 | 通常 2 年,其後可延期 | 5 年,每次入境停留 180 天(可再延 180 天) |
| 可否在當地工作 | 可以,在自己的公司任職 | 可以,在自己的公司任職 | 可以,在自己的公司任職 | 僅限為海外客戶遠端工作 |
| 家屬安排 | 可以,但與業務指標掛鉤 | 可以,簽發家屬準證 | 可以,簽發家屬簽證 | 可以——配偶及20歲以下子女 |
| 永久居留路徑 | 日後可申請永久居民 | 無直接永久居留路徑 | 通常連續居住 7 年後可申請 | 不設永久居留路徑 |
| 政府費用 | 中等(新元) | 中等(馬幣) | 中等(港元) | 1 萬泰銖 |
數據截至08/2026。所有資料不作保證.
並非如此。DTV 明確禁止在當地工作——它適用於公司與客戶均在海外的創業者。若要在泰國實際經營,需選擇其他途徑。
EntrePass 並無固定的最低資金要求。真正重要的是創新證明:獲得資助、參與加速器、擁有智慧財產權或建立相關合作。
EntrePass、MTEP 與香港途徑均要求公司與申請同步進行。步驟順序直接影響辦理時長——我們會統籌安排。
所有標有 * 的欄位均為必填項。